聲明:以下內容來源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文件,如有出入請以政策文件為準。
(一)條件說明
學歷、資歷條件不執行各系列專業資格條件之“學歷、資歷條件”,執行《關于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
1.凡申報評審中級資格的,不受評審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時將學歷(學位)(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資歷條件調整為:
(1)碩士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獲得碩士學位后3年調整為2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2)研究生班畢業或獲得雙學士學位,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3年調整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4年調整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5年調整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5)中專畢業的,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2.凡申報評審高級資格的,取消破格和評審前是否受聘的限制。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取得副高級或不分正副高級資格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正高級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正高級資格。
(二)有關問題說明
1.關于學歷的問題
(1)對學歷的認定應嚴格按國家教育部門或總政、總參、總后有關文件以及《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就是說,經國家教育部門批準認可的院校和經總政、總參、總后批準認可的部隊院校所發的畢業證書以及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可予認定。對不屬于上述部門發給的學歷證書和各種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證書或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的依據,只能作為評審其專業基礎知識時參考。
(2)關于普通高校結業生申報職稱學歷問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專科教育結業生在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其學歷可比照降低一個國民教育序列等級的畢業生對待,即本科教育結業生比照大專學歷對待,大專教育結業生比照中專學歷對待。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學歷及碩士、博士學位的結業生,按此前取得的最高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對待。
(3)關于中外合作辦學所獲文憑申報職稱時效力問題。提供省級以上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明。若其提供的證明未能認定文憑的合法性和辦學層次、類別等要點,僅能代表該學員接受過相關課程教學的,不能視為該專業有效學歷。
(4)關于中專學校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問題。有意申報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若其不具備本科以上學歷,但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的中專學校教師資格證的,可按規定申報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資格。若其既不具備法定學歷條件,又無教師資格證書的,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2.關于資歷的問題
(1)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須具有中專以上規定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即資歷。資歷要求是與學歷要求相連的,有效資歷系指取得中專以上學歷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累計。
(2)專業技術人員在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后,通過后續學歷教育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一檔次學歷的,其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可從取得中專以上學歷后累加計算。
(3)后續教育是全日制的,在校學習時間不可以計算為專業技術任職資歷。
(4)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計算辦法:經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從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之日起算;經考試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從考試最后一天起算;大中專畢業生初次考核認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從人事(職改)部門按審批權限審批之日起算。
(5)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其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本年度的8月31日。凡未滿規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報。
3. 符合深圳市創新型人才職稱評審條件的,是否可以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評審?
答:深圳市創新型人才職稱評審按照廣東省學歷資歷條件執行,不符合學歷資歷條件的不予申報。
4.申報人持后續學歷申報評審中級職稱,是否進行學歷鑒定?
答:持后續學歷申報中級職稱,按現行省、地市人事職改部門規定執行;無法由人事檔案核實的有疑問的學歷,可以要求申報人提供學歷鑒定。
5.現專業技術資格證不是在深圳取得的,現以此作為申報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或轉系列評審的,需要進行審核確認嗎?
答:廣東省內取得的不需要審核確認,直接提交即可;省外或中央部委、軍隊取得的,需要進行審核確認后,提交審核證明即可。
6.獲得專業技術職稱后,因變換工作崗位導致需要轉換系列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是否要先轉到另一系列相同級別后才能晉升職稱?
答:國家對從業及執業資格有要求的,則應轉為另一系列(專業)相同級別后再晉升高一級的專業技術資格。
7.轉崗申報職稱對資歷要求,是按照粵人發〔2003〕178號文在學歷、資歷方面調整后所規定年限上的要求,還是要按所申報的實際專業技術系列的資格條件相關要求進行衡量?
答:原則上按照粵人發〔2003〕178號文規定要求辦理,轉系列后還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規定進行申報。
8. 是否可以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
答:嚴格按照《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文)相關規定執行:符合專業工作崗位條件和資格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但不得同時或不同時申報同一系列或同一專業的兩個資格。
一個人可以同時申報評審兩個系列的資格,必須是要有同時在兩個系列的崗位上工作,都有業績成果,符合兩個系列的資格條件提交不同的申報材料;對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應符合申報兩個系列的規定要求,才可申報兩個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比如,醫學院校從事臨床醫學教學的教師,又同時在附屬醫院從事臨床醫療工作,有不同的業績,符合資格條件的要求,則可申報兩個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又比如,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如果既從事工程技術工作,又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可申報兩個系列的資格。其他的人員,譬如衛生人員不能申報本系列的兩個資格。
申報人以某一專業技術資格轉評了同檔次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后,利用該專業技術資格轉評高一檔次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期間轉評同檔次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材料,仍可作為轉評高一檔次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材料使用。比如,申報人以中文專業的高級講師申報中文專業或中文學科相近專業的教授,其轉評副教授的申報材料可作為申報教授的有效材料。
9. 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如何申報評審職稱?
答:粵人發[2004]223號文規定了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回國后首次申報職稱可按實際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直接申報評審相應檔次的專業技術資格。要求:⑴提交的業績材料必須是在國外期間取得的;⑵必須是回國后首次申報職稱。對回國后已申報評審(含通過其他途徑)的,無論是否取得資格,不得再通過該綠色通道進行申報。
10. 申報人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技術崗位不一致也不相近,如何申報職稱評審?
答:按照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對學歷、資歷條件的要求,申報職稱原則上應堅持具有與申報專業對應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的做法;對于申報人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技術崗位不一致或不相近申報職稱,按現學歷和從事崗位專業進行申報。